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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阳镇党委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8日 点击数:

中共丽阳镇党委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24日至10月1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镇党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1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镇反馈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对区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镇党委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巡视巡察工作思想,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对账销号。在区委巡察办和区委第二巡察组的督促指导下,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扎实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巡察整改责任抓在手中扛在肩上

镇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李志勇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二是迅速动员部署,研究整改方案。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三是加强督促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巡察组指出的有关问题,加强跟踪问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坚决有效落实。

二、坚持立说立行真查实改,确保巡察整改高标准高质量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16个问题,镇党委认真研究制定《丽阳镇党委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提出了53条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列出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定整改时限,切实解决我镇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用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果促进丽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

1.镇党委研究制定《丽阳镇党委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会议精神列入重要内容之一;

2.强化学习效果,要求党委中心组学习有个人讨论,有交流意见;

3.强化宣传氛围,由组宣办在各村(社区)制作宣传版块,加大十九大精神宣传力度。

(二)“两个维护”不坚决,党委政治引领不够有力,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坚决。

1.党政办公室收到文件后,及时转交领导传阅,把中央、省、市、区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抓细抓实抓落地;

2.重新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政府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制度;

3.不搞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记录簿分开,认真贯彻执行;

4.提高党委会质量,在记录方面尽可能完善,将党委决策和班子成员发言尽可能记录完整。

(三)践行新发展理念不足,经济发展乏力。

1.抓住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战略机遇,把握政策导向,争取发展项目,重新调整丽阳发展定位,行成“东菜西粮,南蔗北养”的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力争把丽阳优质大米、生猪、甘蔗、蛇业、蔬菜传统产业做大做强,形成特色。

2.抓实2020年市重点工程农批市场、古窑安置点、军粮库建设,力争2020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4 亿元,固定资产投入 12亿元,经济发展在全区排位前移;

3.在服务好现有企业的同时,力争把拟投资25个亿的台亿安格斯牧业发展项目落地;

4.聘请第三方帮助制定丽阳镇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绘制好今后五年发展蓝图;

5.因地制宜,根据各村特色和资源优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四)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

1.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调整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具体抓;

2.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调度会。每月通报一次学习强国工作进度;

3.建立意识形态考核奖惩机制,下发意识形态宣传和奖励办法,实行意识形态工作与奖惩及评先挂钩。

(五)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整治效果还不够明显。

1.根据上级要求,提前谋划,开展下一届村级换届选举推行支书主任“一肩挑”工作调研,做好准备工作;

2.制定《2020年村(社区)干部集中培训计划》,聘请区委党校教师和组织部领导授课,提升增强村“两委”干部业务素质,特别是提高村党支部书记工作能力;

3.根据全镇党组织设置情况,对组织作用弱化的党组织及时调整,理顺组织关系。

(六)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到位。

1.建立完善组织发展工作制度,在2020年组织发展中进一步严把党员入口关,征求综治、公安、纪检、宗教、住建等部门意见,统一会审;

2.强化党员教育,加强镇属党员全员培训,聘请市区党校教师授课,增强党员大局意识、先锋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

3.严把党员出口关,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任务的“三不”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打分,在警示教育无果的情况下,清理或除名。

(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1.由组织委员牵头,组宣办配合深入各党支部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检查,狠抓 “三会一课”活动开展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到位”,重点关注非公经济和“两新”党组织,确保无死角;

2.制定《2020年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明确活动内容和时间,要求每个党组织每年主题党日活动不得少于6次。

(八)选人用人不规范。

1.建立健全本镇临时用工管理办法,逐步清退自聘人员。由纪检部门牵头,结合乡镇机构改革,从工资核定、人员到岗等方面分类建立临时工管理台账,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做好超标人员的清退工作;

2.对确需使用的人才,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确定提名形式、程序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提拔任用干部坚持集体研究确定人选,明确规定讨论发言表决的职务顺序,推行“一把手”末位发言表态制。

(九)作风散漫,日常管理措施不力。

1.设立干部去向牌,按照实际情况标明去向,加强对镇、村干部上班到岗情况的督查;

2.进行考勤登记,自觉接受监督;

3.强化日常值班,值班人员务必到岗到位,如有工作冲突或有事请假需按照相关程序请假,并安排其他人员值班,纪委不定期查岗。

(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1.落实干部外出双重报备制度:普通干部外出(离开景德镇)需要向分管领导和镇党政办报备,副科级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离开景德镇)需要向上级对口部门和镇党委报备;同时要求镇属各部门不得随意外出考察,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镇党委报批并经过镇党委批准;

2.镇纪委监察室会同镇财政所、会计中心对2019年各村账目再进行一次核查;

3.下发工作制度,加强对镇、村办公费用的审核审批,严禁2020年出现使用公款购买烟酒的情况。

(十一)“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建立纪委督促提醒制度,协助镇党委加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如有对违纪党员处理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及时提醒;

2.按照赣纪发[2018]8号文件和昌纪办[2020]1号文件精神,已落实纪委“六有”标准,做到“有队伍、有制度、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作为”;

3.印发《丽阳镇村(居)纪检监察员管理办法》,加强对村(居)纪检监察员的管理和考核,打通乡镇纪委“最后一公里”;

4.增加1名工作人员,弥补纪检监察室工作力量不足;

5.请区纪委领导来镇对相关业务进行培训,对不规范的材料进行整改完善;

6.及时处置信访件和线索,原则上接到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后一个月内开始初核并进行处置。

(十二)账务管理较乱。

1.修改完善财务报账管理制度和村级财务报账管理制度,严格规定财务报账手续,明确按月报账;

2.将各村需要添置的办公用品纳入全镇政府采购计划,从2020年起,各村大件办公物品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一律不予报销;

3.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财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杜绝大额经费现金支出现象。

(十三)“三公经费”支出把关不严。

1.加强村级招待费管理,明确村级接待招待费人均每次不得超过40元;

2.制定村级和机关部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机关部门负责人用车费用每年不得超过一般公务员科员车补,一般干部用车费用每年不得超过一般公务员科员车补一半;村委会租车按实际情况在规定范围内予以报销,其中书记、主任用车费用不得超过一般公务员科员车补,村两委其他人员用车费用则不得超出公务员科员车补一半。

(十四)工程项目管理不严。

1.修订完善《丽阳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对当前招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明确的工作细节在制度中进行明确;

2.成立工程建设审核验收小组,明确工程项目建设和验收由小组成员现场确认,严格把关,签字背书;

3.政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合作,交予其负责和管理,进一步完善推动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内容责成施工单位,按工程质量要求、时间节点进行施工(按工程量和实际情况,有需要的项目聘请第三方监理);

(十五)民生资金使用发放不规范。

1.印发《丽阳镇民生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范管理使用及救助资金拨付程序;

2.印发《丽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规范申报、管理和工资发放程序;

(十六)关于落实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1.对前期几次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没有整改到位的立即整改,整改没有成效的重新补课;

2.对丰田村两个产业扶贫项目按上级要求对结余资金和企业财产进行清算,明确权责,整改到位;

3.对孙先国案件一方面积极与区政法委及市、区扫黑办汇报、沟通,争取加快案件的处置进度,以合法合规的处理结果让群众满意,同时引导村民走合法司法程序反映自己诉求;

4.镇党委、政府继续做好信访人员的稳定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提高,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强大动力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区委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基础上,镇党委将注重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党建统领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坚持以上率下,落实“两个责任”。镇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建立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进整改取得实效。聚焦主责主业,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紧硬。

(三)抓好后续整改,确保善作善成。坚持把后续问题整改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抓实抓牢。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后续任务整改落实。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求深化,充分运用整改成果,落实好相关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跟踪督查,加快进度,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不断完善和强化措施,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四)健全制度机制,巩固深化成果。在全面整改的同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政治环境。

 

 

附件: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丽阳镇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表

 

 

 

 

中共丽阳镇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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