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昌江区委第七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向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经济合作交流中心、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6家单位党组织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12月25日至27日,区委3个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党组织进行了反馈。区领导江智峰、彭新建、周薇分别出席巡察反馈会议并讲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反馈。会议传达了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昌江区委书记倪卫春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巡察发现,有的党组织政治站位不够高,履行职能责任不充分,聚焦主责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有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牢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还不够强;有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不深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领域风险还比较突出;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欠缺,党建引领作用不充分,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有的整改责任未扛紧压实,常态化研究部署推动不够,整改决心不大、措施乏力、效果不佳。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刻领会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切实扛起整改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反馈强调,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推动解决问题。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制,坚持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抓好整改,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拿出切实可行、具体管用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见行见效、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据了解,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