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昌江区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昌江区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向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医保局、荷塘乡、吕蒙街道等5家单位党组织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8月10日至8月11日,区委3个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党组织进行了反馈。区领导江智峰、周淮钦、彭新建、曾亚平、刘方孟分别出席巡察反馈会议并讲话。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反馈。会议传达了倪卫春同志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各被巡察党组织政治意识普遍得到增强,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更加有力,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更加严实,各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巡察也发现,有的党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落实“三新一高”部署要求不到位;有的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够坚决;有的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基础夯得不够牢。
反馈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真正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工作中。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责任层层压实。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要求,主动认领问题、全面对照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全面进行整改。要自觉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据了解,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还发现一些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区监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