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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0日 点击数: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恪守廉洁纪律,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新枫街道党政办主任程国锦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01227日至2021625日,新枫街道办事处共产生了11笔无来访单位公函接待,共计消费13051元,新枫街道党政办主任程国锦作为公务接待的负责人,纪律意识淡薄,审核把关不严,违反公务接待管理程序。20221216日,程国锦受到延长预备期一年处理。
     新枫街道乡村振兴办负责人江招花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01128日晚,新枫街道乡村振兴办主任江招花在无公函等相关材料的情况下,接待有关来访单位,共计消费5800元,事后分5次进行报销。江招花身为预备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公务接待管理程序。20221216日,江招花受到延长预备期一年处理。
    以上问题暴露出我区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仍存在思想认识不深、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抓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党的自我革命精神引领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对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在隐蔽场所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执纪问责,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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