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完成反馈工作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1月26日,区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区市监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供销社、区委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共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2022年3月15至16日,3个巡察组分别向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反馈。区领导周淮钦、乐先锋、曾亚平、刘方孟、汪维、聂刚分别出席巡察反馈会议。会议传达了区委书记倪卫春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各巡察组在肯定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发展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巡察反馈指出有的思想认识有偏差,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有的政治引领不强,党委(党组)职能意识淡化;有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够过硬;有的推动改革发展步伐较慢,做优营商环境举措不多;有的职能履行不充分,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有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监督“宽松软”;有的群众利益维护不充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有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坚决,项目及资金管理不严格;有的党建工作“书记主责”夯得不够实;有的民主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干部队伍建设多有不足;有的推动各类监督问题整改有反复等。
反馈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扛起来。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一把手”要将整改工作当作重要的政治任务,严肃对待,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态,也不能新官不理旧账,要高度警醒起来,立即行动起来,主动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反馈强调,要强化政治担当,全面把巡察整改任务落下去。党组织“一把手”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做到知责、履责、尽责,加强推动,带头领办,督促提醒。要加强调度、强化监督,持续跟踪,以严格的监督倒逼整改工作全面、真实、彻底。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巡察整改工作不能前紧后松、虎头蛇尾,也不能逃避问题、刻意拉长整改期限,要保持工作定力、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反馈要求,要深化成果运用,努力构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格局。被巡察党组织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注重从体制机制上查风险找漏洞,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措施,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要综合运用巡察成果,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将巡察整改与履行职能职责、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结合起来,坚持系统思维,坚持团结协作。
本轮巡察收到的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组织等有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