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明正德十三年(1518年)正月,王阳明奉命进山平定叛乱之前,致信弟子薛侃时提及。说的是剿灭盘踞在山中的贼寇容易,而破除心中的种种杂念和恶念却很难。王阳明认为,想要成就大事,要破除焦虑、欲望和犹疑三贼。若将此理念运用于纪检监察工作中,同样具有极高的适用性。
近年来,我党始终保持零容忍的警觉和决心,对违纪违法案件严密查办,实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反腐力度不断强化。这些案件查处就如破“山中贼”一般,过程中虽面临一定困难,但终究能够被攻克。然而,我们务必清醒认识到,要使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不想腐”的观念,并彻底铲除一些党员干部内心深处的“贼”,却非易事。
“总想着占公家一些便宜,多谋一些私利”的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科科长房志秀,作为一名有着专业知识的干部,被组织委以重任,却将公家的“钱袋子”当成了自家的“取款机”。当第一次向公款伸出黑手时,她也曾担心害怕,但是过了一段时间没有被人发现,得逞的兴奋就迅速占据了上风。随后,她更是将自己和家人购物、餐饮、打车、汽车保养、加油、物业费等夹带报销、牟取私利。随着时间的推移,夹带报销一两万元公款已无法让她无法满足,于是和他人一拍即合,以虚开发票方式套取大额公款,最终在9年时间内侵吞巨额公款。
房志秀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主要根源在于她放任“内心欲望之贼”为祸作乱。“我长期以来加班加点,收入确不高,和社会上住别墅、开豪车、穿名牌的人差距太远,现在年龄大了却享受不多。”在这种畸形心理的驱使下,房志秀的贪欲不可遏制地喷涌而出。
“天下之难持者莫如心,天下之易染者莫如欲。”欲望是人类天生的本能,人类欲望的满足可以通过物质、精神等多种途径实现。然而,欲望是无止境的,一旦某个欲望得到满足,人们又会产生新的欲望。房志秀在组织的培养下,逐渐成长为财务工作的行家里手。2008年被委以重任,调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担任财务科科长,成为了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本是干事创业的大好年华,应恪尽职守、担当作为,但其内心对金钱的崇拜和享乐主义的欲望却欲壑难填。
“罪莫大于多欲,祸莫大于不知足。”我国古代哲学家老子认为,人类所面临的罪过与祸患,无不源于过度的贪婪。因此,他提出了“知足常乐”的观点。当一个人学会知足,便会认识到过去追求的物质享受不过是过眼烟云,真正的幸福并非源自物质享受,而是内心的宁静与满足。
对于公职人员而言,在面对各种诱惑时,若没有知足常乐的心态,往往容易导致“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警示教育片中,那些严重违纪违法干部无一不悔断心肠,痛哭流涕,斥责自己未能抵御内心的贪欲,亲手断送了自己衣食无忧、安稳安定的生活。前车之鉴犹在,警钟长鸣耳边,我们当以此为鉴,做到守身以正、律己以严、用权以廉;以初心使命为镜,勤洗思想之垢,常思贪欲之害,长葆清廉之身。(李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