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昌江廉政网 >> 宣传教育 >> 以案警示 >> 浏览文章

新干:庭审“小课堂”发挥警示教育大作用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 点击数:

      “被监委留置期间,我经常反省、反思,如果我不和工程老板搞钱权交易,就不会走入违纪违法的深渊。我对不起党和人民的信任,愧对父母妻儿……”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县某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某某涉嫌受贿案件,刘某某在庭审现场深深忏悔。

  为切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深同级同类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效果,当天上午,新干县纪委县监委组织全县13个乡镇70余名村主职干部参加庭审警示教育。

  “今天的这场庭审警示教育,是一堂生动鲜活、震撼人心的纪法教育课,我们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严守党纪法规,认真履职尽责。”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

  近年来,新干县纪委县监委依托法院庭审这一特殊平台,根据庭审案件的案发领域和案件性质,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系统的干部职工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组织参加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的党员干部以座谈会、讨论会的形式对案件进行剖析和启发教育,并撰写个人心得体会。案发单位以庭审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召开警示大会、举办党风廉政专题讲座、开展法制专题讨论等活动,进一步巩固活动效果,扩大活动的宣传面和受教育面。截至目前,该县纪委县监委共组织庭审警示教育6场,现场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480多人,撰写个人体会文章400余篇。

  身边人最易让人受到感染,身边事最让人印象深刻,通过旁听犯罪事实,给大家敲响了警钟,特别是被告人声泪俱下的忏悔,让大家深刻体会什么是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该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干县纪委县监委 姚思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