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风清气正过节,现将我区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时任鲇鱼山镇农办负责人陈亦明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22年11月,陈亦明违规收受高标准农田施工单位负责人贵州习酒一箱。2024年5月,陈亦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枫街道禁毒工作站负责人倪强违规接受他人宴请和收受财物等问题。倪强在参加多个棚改征收项目工作中,多次介绍亲朋好友购买安置房指标,接受他人宴请及收受现金、烟酒礼品等,折合人民币4.1万余元,倪强已主动将4.1万元上交至区纪委廉政账户。2024年5月,倪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典型案例,反映出在当前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缺失、纪法意识淡薄,顶风违纪。中秋、国庆节假将至,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当前,我区正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及其政治危害,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同进一步落实好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结合起来,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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