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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通报2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3日 点击数:

      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查处的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昌江区城管局四中队协管员李文强违规向公职人员行贿问题。2019年,李文强受违建户程某某委托,送给时任昌江区城管局鲇鱼山中队中队长5000元现金。李文强身为中共党员,纪法意识淡薄,向公职人员行贿,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1月8日,李文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昌江区新枫街道三河村工会主席叶春英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21年,叶春英收取昌江区新枫街道三河村工会会费3700元,未将该款项存入银行工会账户,而是直接将该款项用于工会日常开支,存在坐收坐支现象。叶春英作为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2月23日,叶春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2起案例都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利益,腐蚀党群干群关系,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查办案件带动全局,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利益诉求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持续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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