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昌江廉政网 >> 监督曝光 >> 浏览文章

昌江区通报2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7日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强化查办案件警示震慑作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乡村振兴领域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丽阳镇芦源村村委委员陈国宝履职不到位问题。2019年3月,丽阳镇芦源村为了在桃阳村“桃坞场”和“窝底山”两个山场种植中药材,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毁坏林木,已构成违法。芦源村村委委员陈国宝作为分管林地工作的干部,在日常监管中失职失责,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负有主要责任。2023年3月25日,中共丽阳镇党委给予陈国宝党内警告处分。

       鲇鱼山镇关山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程小旺履职不到位问题。鲇鱼山镇关山村扶贫果园项目2013-2021年损失2600棵橘子树,暂估损失7.3万元;扶贫开发红油香椿种植项目香椿树仅余1000余棵,暂估损失28万元。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程小旺作为扶贫产业项目的负责人管理严重缺位导致项目损失严重。2023年6月20日,中共鲇鱼山镇党委给予程小旺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整治。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上述典型案例为警鉴,切实引以为戒。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打牢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实干作风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下沉监督力量,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精准把握整治重点,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惩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