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关于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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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营造从严执纪、露头就打的浓厚氛围,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着力构建亲清政商环境。现将2起破坏营商环境问题通报如下:吕蒙乡官庄社区副书记余慧贞等人服务意识不强、态度差问题。3月10日下午,吕蒙乡官庄社区居民朱某某到社区办理有关业务,当时只有余慧贞、江华丽、刘君三人在场,该三名社区工作人员对朱某某提出的请求推诿扯皮,由于服务态度差,致双方发生口角。2022年5月,余慧贞和江华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君受到警告处分。景德镇市蔬菜水产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经理方建国在国企领域破坏营商环境问题。2014年至2017年,方建国在景德镇市蔬菜水产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为2名春供鱼供应商提供帮助并收受钱款共计7万元。同时方建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2022年1月,方建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地区和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还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规矩和服务意识淡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问题,严重侵害了群众和企业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区各级党组织应自觉担负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优化干部作风建设,以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扛起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全面打响昌江区“畅快办”营商环境品牌。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政治监督职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服务企业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为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