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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公安分局召开召开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动员会

来源:昌江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2日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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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面从严治警向基层所队延伸,进一步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718日,昌江公安分局召开“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教育动员部署会。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各科所队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昌江公安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冯国庆首先宣读了《昌江公安分局方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随后,昌江区副区长、分局局长汪国强就贯彻市局动员会精神和开展分局学习教育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汪国强对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进行了阐述。他指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是今年中央、省、市下达的一项硬任务,是政治任务,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大家务必要深刻认识到开展“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开展“集中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汪国强在讲话中强调:一是要切实落实责任。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将集中整治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分局全体民警身上,让大家时刻绷紧自律之弦,做到警钟长鸣,牢牢守住底线。二是要加强监督管理。各科所队长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自查自纠中做好表率,要切实担负起对分管单位和部门的监管责任;要加强户政和出入境窗口服务的管理。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查促纠、惩教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整治和查处各单位执法执勤、行政审批和办理证照过程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待问题要立知立改,对于问题线索要认真核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迁就。对普遍性问题,要做到及时整改,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真正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四是加大宣传。在全局范围内要积极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利用电视、新闻媒体、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共同营造“集中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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