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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林业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改进工作作风

来源:昌江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8日 点击数:

 

2015年以来,昌江区林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精神,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局工作作风的改进。

一是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二是局党组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对局党领导班子、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的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和分解。三是制定了“履责情况报告评议制度、签字背书制度、约谈制度、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四个常态性规章,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四是要求局党组成员认真撰写各自党风廉政建设履职纪实,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区林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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