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纪委监委 “清明行动”:精准监督守护森林安全
清明期间,祭祀活动增多,加上春季气候干燥,森林防火压力骤增。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与森林生态安全,昌江区纪委监委迅速行动,通过精准监督,全力绷紧清明 “安全弦”。
区纪委监委组建了三个督导组,深入全区六个乡镇(街道),针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展开细致督导。督导组采用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聚焦防灭火责任落实、队伍建设、火源管控、巡查值守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关键环节。尤其重视乡镇(街道)机关干部蹲点驻防情况,确保人员到岗、责任压实。
在鲇鱼山、丽阳、荷塘等地,督导组仔细检查了各公墓及重点区域的值班安排,要求值班人员严格执行进山登记、收缴火种等措施,对进山人员和车辆仔细排查,严禁火种进入防火区。同时,增加巡检巡护频次,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理。在新枫、西郊、吕蒙等地,督导组针对多个防火点,督促相关负责人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祭祀用火管理,并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以鲜花祭祀等绿色环保方式缅怀先人。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现场反馈并要求立即整改,安排专人跟踪督促,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督导组强调,防火劝导是森林防火的首道防线,必须严格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安排领导带班,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此外,区纪委监委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要求,将森林防火与林长制紧密结合,守好责任区域。同时,要求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此次清明期间的防火督导工作,是昌江区纪委监委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体现。未来,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巩固和拓展监督成果,为全区森林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