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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9日 点击数: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鲇鱼山镇徐坊村党支部书记徐遵兵落实扶贫政策不精准问题。经查,徐坊村村级光伏发电站于2018年12月建设完成,2019年1月并网发电。为规范项目收益的管理与使用,2018年12月徐坊村制定了光伏电站收益分配使用方案。但在2020年1月,徐坊村却未按照该方案将2019年全年光伏发电收益进行分配,以致徐坊村落实光伏扶贫政策有偏差。徐遵兵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不扎实,致使光伏发电项目收益分配前后矛盾,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9月,徐遵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丽阳镇芦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良启对扶贫资金使用不严谨问题。丽阳镇芦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良启作为景德镇市芦源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对合作社资金管理不严谨。在实施扶贫项目中药材种植时,出现大量大额现金支出且多为个人垫支的情况。此外,陈良启还有其他违纪行为。陈良启身为专业合作社法人,未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陈良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典型案例通报的行为背离了党的宗旨,侵害群众利益,影响脱贫攻坚成色质量,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等突出问题,真正把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扛起来。区民政局、教育体育局等职能部门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现行扶贫标准,突出“五个一批”、克服疫情灾情影响等,确保各项政策到户到人、落地落实。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重点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等问题,巩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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