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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纪委:关于两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7日 点击数: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人民团体:

       为切实推动全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全区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鲇鱼山镇徐湾村委员徐墅波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问题。经查,鲇鱼山镇徐湾村杨田村小组饮水工程取水点周围杂草丛生、沅湾村小组饮水工程取水点没有封闭、徐湾村小组取水点腐叶堆积,周边环境差,且取水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徐墅波作为徐湾村分管环境卫生工作的委员,对村农饮工程取水环境维护不力,负有一定责任。2020年7月,徐墅波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丽阳镇应急办主任刘行智使用扶贫资金不精准问题。经查,2017年-2018年,丽阳镇将55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5个村级卫生所和三产综合农贸市场建设。刘行智作为时任丽阳镇民政所所长,在未了解资金用途时,就拟稿《关于2017年财政扶贫项目和市级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请示(丽府字〔2017〕60号)》,与赣财扶〔2017〕13号文件精神相冲突,导致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2020年7月,刘行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目前,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上缴财政。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全区仍然存在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问题。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冲刺期。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攻坚举措、更硬的决战作风,向脱贫攻坚发起最强总攻,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项目全程监管,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使用精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和重点项目资金,强化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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