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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例留置案件剖析座谈会在昌江区召开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3日 点击数:

   为了梳理出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市首例留置案件办理过程中好的经验与做法,以及存在的不足,3月26日下午,景德镇市监察委与昌江区监察委联合召开了我市首例留置案件剖析座谈会。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计新明、区委书记罗璇出席会议。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方群主持会议,全体办案人员参加会议。  

   据了解,今年3月3日,昌江区监察委员会依法对涉嫌贪污昌江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兼报账员皮溢之作出立案调查决定,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这是我市首例监察留置案。由市监察委、区监察委共同组织实施的这起案件,于3月5日开始采取留置措施、3月21日解除留置措施。从立案到解除留置,这起全省使用留置措施的职务犯罪“第一案”仅用了19天。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结合了自己工作经验、纪法认识,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交流,共同为提高留置案件质效建言献策。对案件查办中的文书审批制度、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程序衔接等疑难问题,大胆提出建议和对策;对陪护队伍组建、留置场所等问题,大胆提出畅想和期望。 

   计新明指出,我市首例留置案件的办理,虽然处于“两会”召开的特殊期间,但省监察委给予了大力支持、高位推动,指导我市将这起首例留置案件顺利移交检察机关。该案将纪委“双规”的优秀经验做法和原反贪人员的法律思维相结合,严格遵循请示汇报和审批制度,做到了程序无瑕疵;运用了同步录音录像措施,规范了讯问行为,加固了言辞证据的证明力度;运用陪护和监控的“双保险”安全措施,确保办案安全,真正实现了“1+1>2”的效果。下一步昌江区监察委要继续跟踪案件的后续进展,进行追责;对案发单位发出监察建议,完善单位的财务制度;将案卷和办案工作制度整理好,形成示范案例资料;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在全市范围形成警示教育作用、树立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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