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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2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瓷都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5日 点击数:

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何建平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6年,经何建平审批同意,市水政监察支队违规给执法人员发放加班费3360元。2015年至2016年,市水政监察支队无公函公务接待33次,经何建平审批同意,报销82061元。鉴于何建平在审查期间积极配合,主动交待违纪问题,2017年6月23日,何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3360元已上缴。
    乐平市洪岩镇更新林场党支部书记邬长林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5年至2016年间,洪岩镇更新林场套取中央临时救助资金3900元不入账,用于违规购买烟酒接待来人来客。2017年6月19日,邬长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工作力度,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继续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和频次,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查快处,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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