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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桐乡市一镇干部顶风违纪 贪小便宜栽了大跟头

来源:我们都是纪检人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5日 点击数:

违纪问题通报

近日,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镇文化体育站站长、镇机关事业联合党支部书记赵佰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桐乡市纪委通报曝光。

2016年3月至9月,赵佰明在明知自己已享受洲泉镇属事业单位车补的同时,违规报销个人汽油费发票,共计8990元。2017年5月27日,洲泉镇党委给予赵佰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6月1日,洲泉镇政府免去赵佰明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镇文化体育站站长职务。

事件回顾

教师出身的赵佰明,2007年3月开始担任桐乡市洲泉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同时兼任洲泉镇文化体育站站长。2010年桐乡市启动公车改革,因赵佰明不属于车改对象,故不能享受车改补贴。2015年,洲泉镇政府考虑到赵佰明长期兼任洲泉镇文化体育站站长,经常到市里、村里联系工作,遂同意赵佰明每月报销一定额度的个人汽油发票。2016年2月,洲泉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同意成校干部从2016年1月开始按照镇政府下属站所事业编制人员标准享受车补。可万万没想到赵佰明在享受车补的同时,于2016年3月至9月,仍旧每月向洲泉镇报销个人汽油费发票,共计8990元。

查处经过

今年5月,桐乡市纪委在开展正风肃纪检查中发现,洲泉镇财务票据中有几张汽油发票,报销人是赵佰明。

桐乡市在2010年就已经实施了公务用车改革,怎么还会有汽油发票报销呢?这个疑点引起了检查组的注意。随即,桐乡市纪委指导洲泉镇纪委对这一线索展开调查,并要求洲泉镇纪委约谈赵佰明。

“你从2016年1月开始,就已经享受车补了,怎么还去报销汽油发票?”执纪人员发问。

“因为之前只是通知我有车改补贴了,没通知我不能报销汽油发票,所以就习惯性地又去报销了,这是我的错。”面对执纪人员,赵佰明承认是自己犯了错误。

根据调查结果,洲泉镇党委给予赵佰明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将其违纪所得全部追缴;洲泉镇政府免去赵佰明文化体育站站长、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职务。

针对这个情况,桐乡市纪委同时对赵佰明的时任分管领导进行了书面诫勉。另外还对洲泉镇党政领导班子进行集体提醒谈话。(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费晓英)

案例点评:须对违纪惯性踩“刹车”

党的十八大以来,桐乡市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对一再亮明的纪律红线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该案是一起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赵佰明身为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镇文化体育站站长、镇机关事业联合党支部书记,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却没有时刻绷紧纪律弦,受到纪律处分。

针对此类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盯不放,坚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及时通报曝光,让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纪检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紧盯“四风”问题,关注其新动向,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恒心和韧劲,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王永飞 作者系浙江省桐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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